录制于 2025年6月24日
时长 60 分钟
摘要
律师 Lisa Mackie 和 Anil Aggarwal 解答有关卑诗省法律如何适用于居住在出租住房中的室友的问题。
重点内容
在本次网络讲座中,您将了解:
室友的法律地位
卑诗省法律如何适用于室友,包括租客保护是否适用于室友。[3:03]
室友如何使用室友协议来保护自己,以及协议应涵盖哪些要点。[5:55]
法律如何适用于寄宿家庭学生。[10:34]
房东的角色
租客是否需要获得房东同意才能接纳室友,以及如果租赁协议没有提及室友,会有什么后果。[13:34]
如果房东发现租客有室友,房东是否可以提高租金,或要求租客搬离。[16:48]
室友的权利
如果一名室友搬走,而两名室友都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上具名,另一名室友是否有责任支付全部租金。[20:10]
如果您在10年前以室友身份搬入,原租客在5年前搬走,而您的名字从未正式加入租赁协议,您享有哪些权利。[22:30]
如果您的室友是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唯一具名的租客,他是否可以阻止您的表亲与您同住一个月。[25:09]
如果您的室友是租赁协议中唯一具名的租客,她是否可以要求您搬走,以便她的男朋友搬进来。[27:41]
如果您的室友是租赁协议中唯一具名的租客,在您搬入一年后,他是否可以将您的租金加倍。[29:00]
应对不守规矩的室友
当您是租赁协议中唯一具名的人时,您是否可以要求一名停止支付租金且拒绝离开的室友搬离,以及您必须提前多久通知他。[30:47]
如果您的室友没有留下租金就消失了,您是否可以更换门锁,以及如何处理他遗留的物品。[34:00]
当您是租赁协议中唯一具名的租客时,室友造成的损坏——例如把东西冲进马桶并损坏管道——您是否要对房东负责,以及您能否向室友追讨费用。[36:24]
争议解决
如何与室友谈论按时支付租金,同时避免场面过于尴尬的建议。[38:58]
当您尝试要求室友搬离但他不肯离开,需要升级处理时,应将您与室友的争议提交到哪里——例如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住宅租赁局)、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民事纠纷解决仲裁庭)或 Human Rights Tribunal(人权仲裁庭)。[40:40]
现场提问
当您已要求室友搬离但他拒绝时,向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民事纠纷解决仲裁庭)或法院提出申请时,应请求什么。[43:00]
与租客共用厨房的房东是否属于室友情况,以及会适用哪些保护。[44:09]
如果一名室友(其名字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上)以家庭成员要搬进来为由要求您搬离,您享有哪些权利。[45:28]
当房东要求一名租客搬离时,住户是否会自动被要求搬离。[47:47]
室友是否可以设立应急基金,双方都向其中缴款,以防其中一人临时提前搬走。[48:19]
如果一名分契物业单元业主没有通过K表格向租客披露分契物业规约和规则,租客是否仍受这些规约和规则约束,以及租客能否提前结束租赁。[48:44]
如果租约规定不得有新人居住在该单元内,这是否包括新生儿。[50:29]
在共用厨房或浴室的住宅中筛选出租房间的租客时,歧视法律是否适用。[51:59]
房东是否可以与每名室友分别签订租赁协议;如果可以,这对室友和房东各有什么利弊。[53:40]
主讲人

Lisa Mackie
Lisa Mackie 是 Alexander Holburn(亚历山大·霍尔本)的律师,也是该律师事务所保险业务和房地产业务团队的成员。她领导分契物业业务组和住宅租赁法业务组。她主要从事分契物业法和住宅租赁法。

Anil Aggarwal
Anil 是 Alexander Holburn(亚历山大·霍尔本) 律师事务所保险、分契物业和住宅租赁业务组的律师。在以诉讼为主的执业中,他曾出庭于卑诗省各级法院以及多个仲裁机构,包括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民事纠纷解决仲裁庭)和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住宅租赁局)。Anil 还是 Simon Fraser University(西蒙菲莎大学)应用法律研究硕士课程的客座教授,在该课程中讲授财产法。
参加者反馈
“这是一个很好的主题。”
“精彩的演讲,出色的主持人和讲者。”
“内容非常丰富的讲座。……我认为两位律师非常善于清晰地解释和回答每一个问题。信息以非常简单易懂的方式呈现,因此很容易理解。我对租赁权利和 RTB(住宅租赁局)有一些了解,但我仍学到了很多新信息,这总是令人惊喜。”
“非常感谢大家。这是一场完美的网络讲座。主持人和嘉宾都非常棒。”
“这非常有帮助,尤其在本省许多地区面临住房危机的情况下,格外必要。……这些信息不仅是每个人都应该了解的,我认为尤其重要的是让大家认识到书面协议的重要性,并消除污名化、使其成为常态。谢谢!”
“主持人和讲者都非常棒,以非常清晰的方式提供了很好的信息,而且非常专业。”
“非常感谢这次网络讲座及所提供的信息!❤️”
“感谢您又一次提供内容非常丰富的网络讲座。我们非常感谢您。下次见。祝大家夏天愉快,保持凉爽!”
其他资源
来自 People’s Law School:
来自 Tenant Resource & Advisory Centre(租客资源与咨询中心):
另请参阅:
Residential Tenancy Act(《住宅租赁法》)第4条:该法不适用的对象
Strata Property Act(《分契物业法》)第146条:分契物业中的房东必须向租客提供规约和规则
Human Rights Code(《人权法》)第4条:如果该法与任何其他法律存在冲突,以该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