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家政服务人员,我有权向雇主领取加班费吗?
在过去八个月里,我一直担任家政服务员,照顾雇主的孩子。我每周经常工作 60 多个小时,包括深夜和周末,但我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加班费。我可以对此采取什么措施?

Anchela
卑诗省北温哥华
根据卑诗省的法律,住家雇工是指受雇在私人住宅中提供烹饪、清洁、照顾儿童或其他服务的人。住家雇工也可以住在其工作的住宅内。
雇主和住家雇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合同必须列明住家雇工每周的工作时数和工作日,以及工资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
如果您的工作时数超过雇佣合同中规定的时数,您必须获得这些额外工作时数的报酬。此外,如果您每天或每周的工作时数超过规定的数量,您有权获得加班工资标准。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两点。
工作时数
对于超出雇佣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数,您都有权获得额外报酬。如果您住在雇主家中,“工作中”和“非工作中”之间的界线并不总是很清楚。如果雇主要求您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数以外照看孩子或履行其他职责,这段时间属于工作时间,必须付薪。
加班费
住家雇工的工作时数超过规定数量时,有权获得加班费。计算加班费时,必须同时考虑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数。每天工作满 8 小时后,接下来工作的四小时必须按一点五倍工资支付;每天工作超过 12 小时的所有时数,必须按双倍工资支付。
每周工作超过 40 小时的员工,超过 40 小时后的工作时间必须按一点五倍工资支付。(请注意,每天只有前八小时的工作时数计入每周总时数。每日加班费另行计算。)
下一步
如果您没有获得额外工作时数的报酬以及应得的加班费,您可以采取一些做法。第一步是与雇主讨论这个问题。尽可能清楚地说明问题,以及您希望雇主如何处理。如果您担心与雇主交谈,并且希望获得帮助,可以考虑联系协助员工的机构。Migrant Workers Centre(移民工人中心)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为包括住家雇工在内的移民工人提供法律信息和建议。
如果您无法与雇主解决问题,您可以向 Employment Standards Branch(就业标准局)提出投诉。(请注意,通过投诉可追回的款项有时限。您只能追回在提出投诉前 12 个月内应得的工资。)

Trevor Thomas
Ascent Employment Law(Ascent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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