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我的租客同意定期检查其租住房屋。如果他们没有到场,该怎么办?
我们签署租赁协议时,我告诉租客,我想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检查房屋。租客书面同意了。但好几次,我都在约定时间到达,而租客却不在。

Ramona
卑诗省 Surrey
作为房东,您进入出租单元的权利受到限制。
根据法律,您可以每月检查一次出租单元。但有一个限制:您不能将检查日期安排在30天以外。因此,房东不能依法强制执行定期的每月检查安排——即使租客已书面同意也不行。
如果您希望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就必须分别安排每一次检查。
安排检查时间
安排检查的过程可以相当简单。如果您与租客关系良好,可以通过短信、电话或当面询问他们,是否可以进入并检查该单元。如果他们同意,您就可以合法进入其单元。(该同意所针对的日期不能超过30天后。)
如果租客拒绝怎么办?您可以向他们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您计划进入其单元进行检查。如果您已给予适当通知,就不需要他们同意,也可以在通知中注明的时间进入该单元。您进入时,租客也无需在场。该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包括以下信息:
您进入的目的。该目的必须合理。(例行检查属于合理目的。)
进入的日期和时间。除非租客另行同意,否则时间必须在上午8点至晚上9点之间。
如果您会带其他人一同进行检查(例如水管工或其他承包商),也应告知租客。
发出通知的具体要求
向租客发出书面通知有时间要求:必须在检查前至少24小时、但不超过30天发出。法律规定了您可以送达通知的方式,也说明了在何时可以视为您的通知已被收到。短信和电话不是适当的通知方式。以下是您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的一些方式:
您可以将通知亲手交给租客。24小时后,您可以进入该单元。
您可以将通知副本张贴在租客的门上。通知张贴后的第三天,可视为他们已阅读该通知。因此,张贴通知四天后,您可以进入该单元。
如果对方提供了电子邮箱地址,用于接收通知,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副本。同样,可视为他们在三天内收到通知。因此,发送电子邮件四天后,您可以进入该单元。
在紧急情况下,例如发生火灾或水管爆裂时,通知规则不适用。为了保护人身或财产,您可以在未经同意或未发出通知的情况下进入出租单元。
与租客合作
到目前为止,我们谈的是您依法应履行的义务。但如果您能在法律严格要求之外进一步照顾租客的需要,长远来看会让您的生活更轻松。例如,安排检查时,法律上您并不必须确保租客当时能够在场。但租客可能有充分理由希望参加检查。他们可能想留意自己的物品,或指出某些维修和维护问题。
作为房东,您应力求做到 配合且透明。同时,要有意识地管理预期。您越早明确说明预期,租客就越愿意配合。例如,您可以只给予租客法律要求的最低限度通知。但这样做可能会让租客措手不及;一旦如此,他们就更可能抗拒您的安排。

Oscar Miklos
Refresh Law(刷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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