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我申请破产,我会失去自己拥有的所有东西。
破产是一项法律程序,您需要放弃大部分资产来免除债务。对有些人来说,申请破产感觉像是人生中的重大挫折;而对另一些人来说,终于有望摆脱长期债务,会让人如释重负。无论如何,破产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会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是摆脱债务的“最后手段”。
您应该了解的事项
“我当时债务缠身,于是去见了破产受托人。我原以为破产会让我一无所有。但后来我了解到,我可以保留部分财产,并且不到一年就能重新站稳脚跟。没错,重建我的信用需要时间,但感觉就像卸下了肩上的重担。”
– Jay,加拿大卑诗省坎卢普斯

债务人最常见的破产方式,是自愿申请破产。根据加拿大法律,这称为作出破产转让。这会启动一项法律程序:您放弃自己拥有的大部分财产,以免除(大部分)债务。破产可能需要一年或更长时间,并且会带来严重后果,因此是一项重大措施。(您应先考虑其他摆脱债务的选择。)
作出破产转让的第一步,是与持牌破产受托人会面。这是一位专业人士,会指导您完成整个流程,并出售您的大部分资产来偿还债权人。流程完成后,您将从破产中获得“解除”。这会免除您的债务——但少数类型的债务除外,例如抚养费;根据法律,这类债务不能获得解除。
当您作出破产转让时,债权人对您提起的任何法律诉讼都会被暂停。在您处于破产期间,除非债权人获得法院许可,或者债务有担保,否则他们不能起诉您或执行判决。
申请破产时您可以预期什么
对许多正在为债务困扰的人来说,申请破产的想法令人害怕。这段关于申请破产后会有哪些情况的视频有助于揭开这一流程的神秘面纱。
较少见的是,您也可能因法院命令而破产。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要求宣布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债务人欠债权人至少 1,000 加元,并且
债务人在过去六个月内实施了“破产行为”。
“破产行为”包括:
为逃避向债权人付款而离开加拿大,
对财产进行欺诈性转让,或
未能在债务到期时付款。
通常,只有在债权人不太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偿还时,才会这样做。与个人债务人相比,这种做法更常用于公司。
根据加拿大法律,要符合申请破产的资格,您必须是“无力偿债人士”。这意味着您居住在加拿大或在加拿大拥有财产,并且欠债权人至少1,000加元。此外,您还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您无法在债务到期时偿还,
您已停止偿还债务,或
您的财产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大多数申请破产的人都欠不止一位债权人的钱。不过,即使债务人只有一位债权人,仍符合申请破产的资格。
根据破产法,您破产时,大部分资产将被出售,用于偿还债权人。
不过,您可以保留一些物品。豁免资产包括您在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注册退休储蓄计划))、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或递延利润分享计划(DPSP)中持有超过一年的任何资金。
此外,卑诗省法律规定,以下资产可免于破产程序:
您和受抚养人必需的衣物。
价值最高4,000加元的家庭家具和电器。
一辆价值最高5,000加元的汽车。
您用于赚取收入的工具和其他个人财产,价值最高10,000加元。
您和受抚养人所需的医疗和牙科辅助器具。
您的主要住所,前提是您在该住所中的净值低于9,000加元(如果住所位于大温哥华或维多利亚地区,则低于12,000加元)。
如果任何豁免资产受担保协议约束,仍可能被出售。例如,假设您以4,000加元购买了一辆车。卖方为您的购买提供融资,而您则向卖方授予了该车辆的担保权益。这使卖方可以在您违反协议、即发生“违约”时收回并出售该车辆。根据担保协议,申请破产通常属于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您一申请破产,卖方就可以收回并出售该车辆。该车辆不受保护——即使它符合豁免财产的条件——因为您将其作为汽车贷款的抵押物。
一些催收机构会使用恐吓手段
有些催收机构会试图吓唬债务人,告诉他们一旦破产,就会失去所有资产。最好与持牌破产受托人会面,确认您可以保留哪些资产。
根据加拿大法律,只有持牌破产受托人才能提交破产申请。破产受托人是受联邦政府监管的专业人士,为有债务问题的个人和企业提供建议。
当您与破产受托人会面,讨论您的财务状况时,破产程序便开始。如要查找您所在地区的持牌破产受托人,请搜索此数据库。
受托人的职责
破产受托人准备破产转让书,并向负责监管破产事务的政府机构提交。通常,受托人随后会被指定处理您的破产程序。从那时起,您的所有资产在法律上都归受托人所有。受托人代为持有这些资产(称为“破产财产”),以保障您的债权人的利益。在整个破产过程中,受托人的职责是对债权人负责,而不是对您负责。
受托人的主要工作是找出您的所有债权人,确定应付给每位债权人的金额,并分配破产财产以支付给他们。每位债权人获得的款项,会按其债权占总债务的比例计算。
您对受托人的义务
根据法律,破产人士对其受托人负有以下义务:
向受托人披露并交付其所有财产。
将其所有信用卡交给受托人注销。
向受托人交付与其事务有关的所有文件(例如税务记录、保险单等)。
如其财务状况发生任何“重大变更”,应通知受托人。
在您进行破产程序期间,破产受托人会确定您是否有需要支付给债权人的剩余收入。剩余收入是指您收入中超过维持“合理生活水平”所需金额的部分。
根据破产法,在确定您是否必须支付剩余收入时,破产受托人必须参考联邦政府制定的收入标准,以及您的个人和家庭情况。政府的收入标准以家庭人数为依据。如果您的收入超过该收入标准,超出部分将用于偿还债权人。
破产受托人必须遵循这项关于如何计算您收入的指引。
通知破产受托人您的收入变化
如果您在破产期间收入发生变化,请告知破产受托人。这可能会影响您需要支付的剩余收入款项金额。这段关于剩余收入款项的视频提供了更多信息。
破产法律规定,经过一段时间后,您将“自动解除破产状态”。解除破产状态意味着您不再需要偿还债务(法律规定不能解除的少数债务类型除外;见下文)。
您在多久后解除破产状态,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
您以前是否曾经破产。
您是否需要支付剩余收入。
如果您以前从未破产过,并且不需要支付剩余收入,您将在申请破产九个月后解除破产状态。
如果您以前从未破产过,但需要支付剩余收入,您将在申请破产21个月后解除破产状态。
如果您以前曾经破产过,并且不需要支付剩余收入,您将在申请破产24个月后解除破产状态。
如果您以前曾经破产过,且需要支付剩余收入,您将在申请破产36个月后解除破产状态。
您不会自动解除破产状态
在某些情况下,您不会自动解除破产状态,包括:
您以前曾多次破产。
您拒绝接受或没有参加财务辅导。
您的所得税债务超过20万加元,且占您总债务的75%或以上。
有人反对您解除破产状态。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法院都会举行听证会,以考虑是否解除您的破产状态。
对解除破产状态的异议
您的债权人、破产受托人或破产监管官(负责监督破产事务的政府机构)可在您自动解除破产状态之前的任何时候,反对解除您的破产状态。
债权人提出异议最常见的原因,是希望法院作出附条件命令。这意味着法院要求您向每位债权人支付部分欠款。在完成付款之前,您不会解除破产状态。不过,法院也可以决定不理会该异议,并批准您“无条件解除破产状态”。
破产受托人也可能有理由反对解除您的破产状态。他们可能担心您破产的原因(例如赌博,或在信用卡上过度消费)。或者,他们可能因您在破产期间的行为而提出异议。例如,如果您:
没有向受托人告知您的全部资产或收入
没有提供受托人要求的文件,例如所得税资料或支出报表
没有向受托人支付您的剩余收入
与破产受托人合作
法院在破产解除听证中考虑的一个因素,是债务人的行为。在破产过程中,请务必与破产受托人合作。如果您的行为不当,法院更有可能对您的解除作出附加条件。
解决问题
在申请破产转让之前,您必须充分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第一步应是列出您的资产和债务。资产是指您拥有且可以兑换成现金的任何物品。一些资产类型包括车辆、土地、珠宝和投资。
您还需要知道自己欠谁的钱,以及欠多少钱。请列出您目前所有的账单和债务。一些债务类型包括:
抵押贷款
汽车贷款
信用卡债务
信贷额度
您每月需要支付但已逾期未付的账单(例如电话费或公用事业费)
请记下您在任何付款上逾期了多久。还请记下您为每笔贷款或逾期债务支付的利息利率。
接下来,制定一份月度预算,列出您预计每月赚取和支出的所有金额。在我们的通过预算摆脱债务页面中,我们会带您了解如何制定预算。
根据加拿大法律,只有持牌破产受托人可以提交破产转让申请。您可以查找附近的持牌破产受托人,与其会面并由其指导您完成整个流程。
请尽可能多地携带有关您财务状况的信息参加会面。例如,准备一份资产和债务清单、您的每月预算,以及任何信用卡账单、贷款文件和抵押贷款记录。
受托人会审核您的财务状况,以确认您是否无力偿债。通常,首次会面是免费的。
如果您找不到可以合作的破产受托人
一些债务人很难找到愿意接手其案件的持牌破产受托人。另一些人则负担不起聘请持牌受托人的费用。如果您无法找到愿意与您合作的持牌受托人,您可能符合Bankruptcy Assistance Program(破产援助计划)的资格。请联系federal government(联邦政府)了解更多信息。
提交破产转让后,将指定一名受托人处理您的破产事宜。通常,这位受托人就是为您准备申请材料的破产受托人。受托人成为您资产(即您的“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并为您的债权人的利益持有这些财产。
受托人会查找您的债权人,并向他们发送您的破产通知。部分资产可能会被出售,所得款项将存回财产中。受托人的职责是分配这些财产,并向您的债权人付款。
配合以避免附条件命令
在破产程序中,与受托人合作最符合您的利益。如果法院认定您在增加受托人工作的难度,可能会作出附条件命令。这是指债务人必须在获得解除破产前,先向债权人偿还部分所欠款项。
根据破产法律,破产人士在获解除破产前,必须参加两次财务咨询辅导。通常,咨询服务由处理该破产案件的破产受托人提供。如果债务人拒绝或疏于参加两次咨询辅导,则不能获解除破产。
在大多数情况下,经过 破产法规定的期限后,您将自动获得破产解除。有关期限及其他可能的结果,请参阅上文“您应该了解的事项”。
常见问题
如果他们是无担保债权人,则不能。您一申请破产,您的无担保债权人便不能再为追讨还款而起诉您。他们已提起的任何诉讼也会被中止。您一旦申请破产,您的破产受托人将代表您与债权人打交道。
您申请破产后,您的有担保债权人仍可继续扣押其担保权益所涵盖的资产。
不会。虽然您可能需要放弃自己拥有的大部分财产,但某些资产可豁免于破产程序。详情请参阅上文的“您应该了解的事项”。
通常,您的破产财产中分配给债权人的款项,足以让您从破产中获得解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作出所谓的“有条件解除令”。这意味着,只有在您满足某些条件后,才能从破产中获得解除。
最常见的条件是,您需向债权人支付所欠款项的一定比例。法院认为,偿还某些类型的债务比偿还其他债务更重要。例如,法院很可能会命令您至少偿还部分所得税债务。款项将支付给破产受托人,由其分配给债权人。通常,金额由法院确定,并且可以按月分期支付。
如果您在破产程序中不配合,法院更可能作出有条件解除令。即使您表现良好,如果您的收入较高,法院也更可能作出有条件解除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