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任职。我们何时可以举行不公开会议?
我想提出一个涉及另一位董事会成员的利益冲突问题。

Sabine
维多利亚,卑诗省
通常,非营利社团的董事会会议可以有其他人出席,例如审计师、执行主任或其他高级员工。闭门会议是指只有董事会成员出席的会议。
何时可以举行闭门会议
卑诗省 Societies Act(《社团法》)并未规定董事会会议必须在何时以闭门方式举行。是否举行闭门会议通常由董事会决定,主要由主席酌情决定。例如,在讨论并非董事会成员的社团高级管理人员,或对董事行为存在疑问时,可能会举行闭门会议。整场会议都可以闭门举行,也可以只在会议的一部分时间闭门进行。
在调查被指称的不当行为时,可以使用闭门会议,以免管理人员或社团成员在董事会全面审查事件前仓促下结论。闭门会议可以有详细会议记录,也可以没有——记录通常只会注明董事会在会议的某个时段举行了闭门会议;如有详细记录,通常会予以保密。
董事与利益冲突
董事有义务披露任何实际存在或可被认为存在的利益冲突,并且不得就该事项投票,也不得在讨论该事项时在场。社团董事会的最佳做法是制定利益冲突政策,其中应包含利益冲突构成与不构成的具体例子。
如果您认为某位董事的利益冲突没有得到适当披露,您可以先告知董事会主席,并由他决定应遵循的程序。这可能会先由主席与相关董事进行一对一谈话。
否则,如果您希望法院审查某位董事的行为,可以参考Societies Act(《社团法》)第102和103条。社团成员可以直接采取这些行动,但前提是您有充分的不当行为证据。而且,这类案件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走完法院程序。因此,最好将此类措施留给严重指控,例如社团资金失踪或被挪用。鉴于这类法律行动涉及大量程序和表格,您可能还需要聘请律师协助。

David Kandestin
People's Law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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