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遗嘱执行人不回复,我该如何取得遗嘱副本?
我想,我奶奶在遗嘱里给我留下了一些东西,但我一直没有收到担任遗嘱执行人的叔叔的任何消息。我问过他这件事,但他一直没有回复我。她去世已经一年了。我怎样才能查明遗嘱中我应得的东西?

Marcus
卑诗省乔治王子城
在亲人去世后,尤其是被您曾信任的人瞒着不让您了解其遗嘱,会让人感到沮丧和受伤。您可以采取几个步骤来获取祖母遗嘱的相关信息:先从最简单的方法开始,如有需要,再采取更正式的程序。
以书面形式提出
如果您的叔叔一直没有回复,您可以尝试发电子邮件或写信,请求取得遗嘱副本。请保留您发送内容的副本,并记录发送时间。这样会留下记录,日后可能有用。事实上,如果您最终需要上法院,您需要证明自己曾索要遗嘱但没有拿到。
如果您没有收到回复,可以请律师代表您发信。有时,人们会更快回复律师的信。
取得关于遗嘱的法院命令
如果您的叔叔仍不配合,您可以请求法院要求他出示遗嘱。这个法律程序需要取得所谓的传票。传票是一种法院命令,强制某人将文件(本案中即遗嘱)带到法院登记处。您无需出席法院聆讯。一名称为书记官的法院工作人员会根据您提交的文件,决定是否签发传票。
要取得遗嘱传票,您需要向 BC Supreme Court(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是一份简短文件(通常为一两页),请求法院签发传票。请使用 P35 表格(在此处找到)提交传票申请书。
您需要用一份宣誓书支持您的申请。此宣誓书没有专用表格。它是一份经宣誓的陈述,说明:
您为何在法院处理遗产事务时需要该遗嘱(例如,为申请遗嘱认证,或反对他人提出的遗嘱认证申请)
您为何相信叔叔持有遗嘱(例如,家人告诉您他是遗嘱执行人)
您为取得遗嘱已采取哪些步骤(您发送的信件或电子邮件)
他没有把遗嘱交给您
宣誓书不必很长或复杂,但必须说明您为何需要遗嘱、您曾要求取得遗嘱,以及您尚未拿到遗嘱。书记官不会仅因为您想看遗嘱就签发传票。
如果法院签发传票(使用 P37 表格),您必须将传票亲自送达遗嘱执行人。这意味着必须有人亲手把传票交给他。请记录送达的时间、地点和送达人。您日后可能需要宣誓一份送达宣誓书。传票给予遗嘱执行人 14 天时间:要么将遗嘱带到法院登记处,要么提交宣誓书,说明他没有遗嘱以及他对遗嘱所知的情况。如果他无视传票,法院可以签发拘票,将他带到法院。
遗嘱送交登记处后,您可以向登记处索取一份副本。
这个程序很直接,有些人会自行办理。不过,律师可以帮助确保您正确填写表格并妥善完成所有步骤。如果您想自己办理,不妨在一开始先获得一些有限的法律建议,以确保方向正确。

Nicco Bautista
Lumina Law(Lumina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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