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遗嘱中,我可以指定多个人来照顾我的孩子吗?
我无法决定如果我去世后由谁担任孩子们的监护人。与其指定一个人,我可以指定多个人,让他们自行协商决定吗?

Dan
卑诗省穆迪港
遗产规划中最困难的部分之一,是在您去世时孩子仍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选择由谁来照顾他们。在卑诗省,这称为指定一名监护人。如果您在未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去世(且您是孩子唯一的监护人),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Family Development(儿童和家庭发展部)将成为您未成年子女的默认人身监护人。其他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但这需要时间,也会产生费用。因此,大多数父母会在其遗嘱中为年幼子女指定监护人。
如这里所解释的,在遗嘱中提供指示时,通常越简单越好。留下复杂的指示(例如,指定多名监护人,并让他们自行决定由谁接手)可能会在日后导致问题。
要确保您的子女会按您希望的方式被抚养,一种方法是选择与您拥有相同价值观和理念的监护人。请与您认为可能是合适人选的每个人谈一谈,确保他们愿意承担这项责任——这可能超出有些人愿意承担的范围。与他们每个人讨论后,选定一人为主要监护人。您还应选择一名或多名备用监护人。如果主要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备用监护人将接手。
还有另外两点需要注意:
您的遗嘱应为留给任何未成年子女的赠与设立一项信托。否则,他们应得的遗产份额可能需要支付给Public Guardian and Trustee(公共监护人及受托人办公室),该机构会以信托方式为未成年人保管这笔款项,直到其年满19岁。Public Guardian and Trustee 的一位律师在这里对此作了解释。
在您的遗嘱中,您的受托人负责管理和支付您留给子女的任何赠与和款项,而监护人则负责实际照顾他们。这两者可以是同一个人。

Kevin Smith
退休律师兼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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