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政府拒绝了我申请残障人士认定,我可以质疑他们的决定吗?
省政府向有经济困难的人提供社会福利。如果政府拒绝向您提供社会福利,或减少您的福利金额,您可以采取一些步骤来对该决定提出异议。
您应该了解的事项
“听说我的社会福利申请被拒绝时,我非常崩溃。我要求该部门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仔细阅读后,我发现他们弄错了我的一些信息。我已申请复议。现在,我有机会把事情纠正过来。”
– Thérèse,卑诗省维多利亚

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overty Reduction(社会发展和减贫厅)(下文简称“厅”)可能决定拒绝、减少或停止向您发放社会福利金。厅也可能拒绝您的PWD(残障人士认定)或PPMB(面临持续多重就业障碍人士)认定申请。如果您不同意其决定,可以提出异议。
对厅的决定提出异议的流程通常包括三个阶段:
如果您不同意厅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是厅进行的内部审查。
如果您不同意复议决定,可以向Employment and Assistance Appeal Tribunal(就业与援助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这个审裁处是一个独立的决策机构,类似于法院。
如果您不同意审裁处的决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下文将说明这些阶段。
大多数影响您领取社会福利金或补助金资格的部门决定,都可以提出异议。这包括导致以下任何情况的决定:
拒绝您的社会福利金或补助金申请
拒绝认定您为PWD(残障人士认定)或PPMB(面临持续多重就业障碍人士)
减少或停止发放您的社会福利金或补助金
更改您的就业能力计划中的条件
错误认定您与他人的关系(例如,部门认定某人是您的受抚养人,但实际上并不是)
关于某些补助金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上诉
如果部门就您领取某项补助金的资格作出您不同意的决定,您可以申请复议。这是对部门决定提出异议流程的第一阶段。以下将为您说明申请复议所涉及的事项。
根据卑诗省法律,部门就某些补助金作出的决定不能向 Employment and Assistance Appeal Tribunal(就业与援助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上诉是对部门决定提出异议流程的第二阶段。例如,您不能就已确认的工作补助金,或在处理尚未执行的逮捕令期间为防止过度困难而提供的补助金相关决定提出上诉。
有些类型的决定完全不能提出异议
有些类型的决定不能提出异议。例如,服务质量或行政做法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您可以向当地部门办事处提交投诉。
记录详细信息
如果您受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不当对待,请立即写下事情经过的详细情况。记下日期、时间以及工作人员的姓名(如果他们告诉过您)。如果您决定提出投诉,书面记录会很有帮助。
有时,与该部门打交道可能会很困难。以下是与部门工作人员沟通时的一些小贴士:
如果您需要帮助理解某些内容,请咨询一位倡导者,或联系朋友。倡导者是受过培训、帮助他人的社区工作者。由他人代表您与该部门沟通会有所帮助。要查找您所在地区的倡导者,请参阅下方的“谁能帮助您”。
如果到了该部门应回复您的时间,您却没有收到他们的消息,请再次致电该部门。我们会在下面的步骤中告诉您截止日期。
记录您所做的事情,包括日期和时间。联系该部门时,请询问与您交谈的工作人员姓名,并将其记下来。
部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卑诗省的社会福利法律。您可以在这里和在这里查阅有关收入援助金和PPMB(面临持续多重就业障碍人士)福利金的法律。有关残障援助金的法律可在这里和在这里查阅。部门工作人员还必须遵守相关的政策和程序。您可以在这里查阅这些内容。如果您需要帮助理解法律或政策的含义,可以考虑联系一位倡导者。
请坚持下去。请记住:您有权获得帮助。
解决问题
如果该部门拒绝了您的社会福利申请或认定申请,您或许可以重新申请。通常,您需要提供原申请中没有的新证据。如果您在没有新信息的情况下重新申请,您可能会失去对该部门原决定提出异议的权利。
一旦您得知该部门作出了您不同意的决定,请要求他们以书面形式提供决定及其理由。要求获得他们作出决定时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副本。您有权获得这些信息。
寻找权益倡导者
倡导员是接受过培训、帮助他人的社区工作人员。倡导员可以告诉您,您的复议或上诉是否有可能成功。他们还可以帮助您处理相关文书工作。要寻找倡导员,请参阅下方“谁能帮助您”部分。
如果您不同意该部门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是一项由该部门进行的“书面审查”,不涉及听证会。
如果您的申请涉及减少或停止您的援助金或补助金的决定,该部门可能同意在您等待复议结果期间,继续向您支付每月福利金或补助金。这称为复议补助金。通常,如果您的复议未获支持,您必须偿还该补助金。
如何申请复议
首先,请致电该部门,电话为 1-866-866-0800,或前往您当地的部门办事处,告知他们您希望对某项决定进行复议。他们应在 48 小时内向您提供一份复议申请表。如果您在提出申请后一周内仍未收到表格,请向他们跟进。(请注意,通常最好亲自领取复议材料包,以避免延误。)
填写表格的第三和第四部分,然后将表格交回您当地的办事处。或者,您可以通过 My Self Serve 在线填写并提交复议申请表。
为确保该部门拥有您希望他们在复议时考虑的所有信息,请提交填妥的表格以及您可能想提供的任何新证据。新证据可以包括更新后的个人陈述、医生或评估人员的信函、他人的陈述,或检查结果和医疗记录。尽可能提供更多文件非常重要。如果您决定进一步上诉,您可使用的信息可能仅限于您在原复议申请中使用的信息。不过,Employment and Assistance Appeal Tribunal(就业与援助上诉审裁处)通常会允许提交新的相关证据。
请务必遵守截止期限
您必须在该部门作出原决定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交回表格。这 20 个工作日从您得知该决定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您的拒绝决定上标有日期,但您直到数天后才阅读或收到该决定,20 天的时限应从您实际得知该决定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决定日期与您得知该决定的日期之间存在延误,在您致电申请复议材料包时,务必告知该部门。他们应相应更改日期。
如果您无法在 20 天截止期限内完成,可以申请最多额外 20 个工作日的延期。延期时限从您申请延期的次日开始计算。为尽量争取时间,请确保在接近原截止日期时再申请延期。如果您过早申请延期,可能会占用您的原有时限,无法为您提供那么多额外时间。
接下来会怎样
复议官员将审查您的表格,并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复您决定。如果您使用了 My Self Serve,复议决定将公布在该平台上。否则,将通过邮件寄送。如果一周后您仍未收到复议决定,请向该部门跟进。
如果您对复议决定不满意,可以上诉。我们将在下一步说明相关步骤。
如果您不同意复议决定,您可以向Employment and Assistance Appeal Tribunal(就业与援助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这个审裁处是一个独立机构,类似于法院。
您需要填写一份上诉通知书表格来启动上诉程序。您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填妥的表格送交审裁处或ministry office(部门办事处)。
审裁处听证会
您可以要求审裁处以现场、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书面方式举行听证会。您有权让律师、倡导者、朋友、证人或其他人陪同您参加听证会。
审裁处会向您发送上诉记录,其中包括该部门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所考虑的全部信息副本。如果您认为有其他证据能帮助您的案件,您可以将其提交给审裁处。最好在听证会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
这份指南可以帮助您为听证会做好准备。
审裁处的决定
审裁处将决定:该部门的复议决定是否有证据的合理支持,或者是否合理地将法律适用于您的情况。根据其认定结果,审裁处将维持或撤销(取消)该部门的决定。
如果您不同意审裁处的决定,您可以请求法院对该决定进行复核。您可以向 BC Supreme Court(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司法复核申请。您必须在审裁处作出决定后的 60 天内提交申请。
如果审裁处的决定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司法复核可能是一种选择。例如,决定中存在重大法律错误或程序不公。
Community Legal Assistance Society(社区法律援助协会)有律师或许能够协助您进行司法复核。请访问其网站了解详情。您也可以咨询一位维权人士。(但请注意,一般而言,维权人士不能在司法复核中代表您出庭。)
如需了解更多有关司法复核的信息,请查看这份自助指南。
除了申请司法复核外,如果您对裁决机构的决定不满意,还有另外两种选择。
如果您对上诉过程中的行为或与裁决机构的任何互动有疑虑,您可以向裁决机构主席投诉。裁决机构的网站说明了相关流程。
您也可以向 BC Ombudsperson(卑诗省申诉专员)投诉。申诉专员会调查有关行政不公的投诉。您可以在线投诉,也可以通过电话投诉。联系方式请见下方“谁能帮助您”部分。
谁能帮助您

The 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overty Reduction(社会发展与减贫厅)
负责管理卑诗省社会福利计划的政府部门。

Together Against Poverty Society(共同反贫困协会)
帮助 Greater Victoria 地区的人士申请 PWD(残障人士认定),并对政府部门的决定提出质疑。

Community Legal Assistance Society(社区法律援助协会)
为需要就 Employment and Assistance Appeal Tribunal(就业与援助上诉审裁处)的决定寻求帮助的低收入卑诗省居民提供协助。

Thompson Rivers University Community Legal Clinic(汤普森河大学社区法律诊所)
法学院学生为卑诗省内陆地区经济条件有限的人士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