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既不愿履职,也不愿辞任。我该怎么办?
我和姨妈一起被父亲指定为遗嘱执行人。父亲和姨妈的关系在最后一段时间里很紧张,所以姨妈说她觉得不适合承担这项工作。但她也表示不会签署辞去遗嘱执行人职务的文件。我该怎样推进这件事?

Carmela
卑诗省本拿比
在您哀伤之际,还要处理有关遗产的家庭纠纷,可能会令人精疲力竭。 如果共同遗嘱执行人拒绝申请遗嘱认证,却又不愿正式放弃其职位,您有几种法律选择。
您需要回答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您的姨妈是否已经开始处理遗产。在法律上,这称为干预遗产管理。这意味着某人的行为表明他打算承担遗嘱执行人的角色。例如,收取应付给遗产的款项,以及用遗产资金支付账单。即使只是向他人表明自己是遗嘱执行人,也可能构成干预遗产管理。安排葬礼或只是询问遗产中有哪些财产,则不算。
如果您的姨妈尚未采取措施处理遗产,您可以继续申请一份遗嘱认证书,并“保留她申请的权利”。(这意味着她日后仍有法定权利申请担任遗嘱执行人。)
申请遗嘱认证时,您可以:
向您的姨妈(作为共同遗嘱执行人)发出您申请遗嘱认证的通知(使用 P1 表格)。
告知登记处,有一名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应在认证书中予以保留。在 P2 表格的附表中,有一道问题可让您这样做。
如果您随申请一同提交认证书(P19 表格),请列明其权利已被保留的遗嘱执行人的姓名。
换言之,只要您向姨妈发出适当通知,并在遗嘱认证表格中注明她的身份,您就可以不必与她一起继续办理。
如果您的姨妈已采取措施处理遗产,您可以向她送达一份称为传票(P32 表格)的法律文件。传票必须清楚指明所涉及的遗嘱。传票给予她 14 天时间作出回应。她可以表示打算与您一起申请遗嘱认证,也可以通过签署一份表格,正式放弃。
如果她无视传票,且未在期限内回应,法律会视为她已放弃。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您便可以继续申请遗嘱认证。
获取遗嘱认证表格
卑诗省政府网站提供所有遗嘱认证表格。如果您在打开表格时遇到问题,网站上有关于保存和打开表格的说明。

Nicco Bautista
Lumina Law(Lumina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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